设计加固施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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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: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之上地区的建筑,务必开展抗震设计方案,在我国现行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50011—2001)适用抗震设防烈度为6、7、8和9度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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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设计加固施工规范:

 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之上地区的建筑,务必开展抗震设计方案,在我国现行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50011—2001)适用抗震设防烈度为6、7、8和9度地区建筑的抗震设计方案和隔震、消能避震设计方案。超过9度地区的建筑其抗震设计方案应按相关专业要求开展抗震设计方案。

  建筑抗震设计方案包含:地震灾害功效,抗震承载能力测算和采用抗震结构对策,以做到抗震实际效果。抗震设计方案最先要明确设防烈度,一般取基本上地震烈度。

  各抗震布防类型建筑的设计加固施工,应符合以下规定:

  1.甲类建筑,地震灾害功效应高过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规定,其值应按准许的地震灾害安全风险评估結果明确;抗震对策,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~9度时,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升一度的规定,当以9度时,应符合比9度抗震布防高些的规定。

  2.甲乙级建筑,地震灾害功效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规定抗震对策,一般状况下,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~9度时,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升一度的规定,当以9度时,应符合比9度抗震布防高些的规定;地基与基础的抗震对策,应符合相关要求。

  对较小的甲乙级建筑,当其构造改成抗震特性不错的结构特征时,应容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规定采用抗震对策。

  3.丙类建筑,地震灾害功效和抗震对策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规定。

  4.丁类建筑,一般状况下,地震灾害功效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规定;抗震对策应容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规定适度减少,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可减少。

  5.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,除本标准有实际要求外,对乙、丙、丁类建筑并不开展地震灾害功效测算。